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TOMTOM隱私權?

最近歐洲TOMTOM公司有一些牽扯到隱私權的問題。如下說明
荷蘭報章報道,GPS衛星導航儀製造商TomTom把用戶駕駛行為的詳盡記錄間接售予荷蘭警方,讓警方可決定要在那些地點設置車速偵測設施。
  報章指當地有近半數警隊是使用這方法來決定影快相及車速偵測設施的設置地點。
  TomTom的使用條款明確指出,從衛星導航儀所收集的數據可出售予其他公司。TomTom把這些資訊售給一家中介公司,這公司再將數據轉售予警方。
  TomTom的一名發言人表示並無察覺這些資訊是應用在那裏,並表示這消息令到他們有點不爽,公司對此仍未有決定立場。
相關新聞:
http://goo.gl/SRTGO
http://www.theregister.co.uk/2011/04/27/tomtom_customer_data_f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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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TomTom禁止警方使用其數據
日前,荷蘭導航系統公司TomTom宣佈,該公司將改變其數據庫的協議授權條款,以防止警方訪問並使用客戶的旅遊信息數據。
此前TomTom公司的共享條款規定,從衛星導航系統收集的數據信息可以出售給第三方使用,並提供給荷蘭地方政府部門使用,也包括地方警局,他們可以用來決定是否需要修建新的公路。但一些警局透過仲介購買這些數據信息,尋找超速違規多發地段,從而設置路邊「陷阱」,誘捕超速駕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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