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經過半年辦理兩階段民意調查,並綜合評估全國民調結果、財務可行性、用路人負擔及交通管理需求後,制訂每日每車免費20公里之計程費率方案。方案內容如下:
一、 每日每車固定20公里免費里程
1. 小型車標準費率1.20元/公里、超過200公里長途費率0.90元/公里。
2. 大型車標準費率1.50元/公里、超過200公里長途費率1.12元/公里。
3. 聯結車標準費率1.95元/公里、超過200公里長途費率1.46元/公里。
二、 連續假期實施單一費率,取消免費里程措施;並依據假期特性搭配實施時段、路段差別費率。未來並將逐步推廣至一般假日。
三、 配套措施
1. 計程收費前2年橫向國道暫時不收費,計程2年後通盤檢討費率方案(包括費率、免費里程、橫向國道收費等);另未來新建之國道均將納入計程收費範圍。
2. 為降低國庫呆帳風險及減少用路人繳費困擾,將針對不同繳費方式實施通行費優惠措施。
四、 通行費計算原則
1. 計程收費門架與現行收費站相同,其門架收費金額等於兩交流道間距離x每公里費率,稱為門架牌價(至小數點第1位)。
2. 通行費按車號歸戶,並按日累計所有行經門架牌價總金額(凌晨結算),扣除免費里程及長途優惠金額後4捨5入至元。
資料來源: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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